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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同学:

为了减轻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不能全部交纳学费学生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切实履行学校党政提出的保证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减免部分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根据我校学函〔2014 43号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学费减免的通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生

二、减免基本条件

1.学生家庭确有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主要针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无不良表现。

3.生活艰苦朴素,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合格。

三、减免额度

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和其它符合政策减免条件者,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得不到经济支持,视情况减免其当年全部或部分学费。

四、工作要求

1.对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的关怀与支持,各单位要予以重视,切实做好审核工作,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除补交减免的学费外,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学校提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缴纳学费,鼓励学生艰苦朴素,努力学习,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定的学生,取消其学费减免资格。

3.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成绩单复印件(生态楼732教学干事赵玥老师处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

4.请10月31日下午五点前将将电纸质版申请表交至各辅导员处。

 

附件1:威斯尼斯人老品牌官网20142015学年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化学学院学生办公室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